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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开庭快两年的法官王成忠枉法裁判案,终于要等来宣判了?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2-04-29


4月16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吉林省辽源市中级法院原法官王成忠辩护律师处获悉,目前已接到通化中院通知,王成忠涉民事枉法裁判案定于4月20日上午二审宣判。



三年多前2018年,因为审理的一起林地买卖合同纠纷民事案件,终审结果被裁定再审后,一二审法官成了民事枉法裁判罪的被告人。尽管两人及辩护律师都主张无罪,还是被一审法院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双双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他们就是原辽源市东辽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张大庆,原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三合议庭庭长王成忠。


案情一经报道,张大庆、王成忠究竟有罪无罪,罪轻罪重,其中的法官裁判案件的自由裁量权空间、法官裁判案件的案外因素考量及牵涉到的法院审判工作规范与否的后果,引来了社会民众及法律人士的关注和热议,更激起了全国各级法官的关切。关于案件的定性及结果,争议颇大。


一审宣判后,两被告人均提出上诉,二审到了王成忠原来工作过的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直播的法庭庭审,引发了轰动全国的“自己法院能否审理自己法官”的大争论,甚至登上了央视的新闻周刊。最终,两起案件的二审法院经吉林省高院指定,由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2019年4月29日,4月30日,两案二审再次开庭审理,一路开到了法庭辩论终结休庭只能宣判的阶段。让人没想到的是,一年多、快两年过去了,两人的二审刑事判决书没有等来,却等来了审理该案的审判长高升调离法院的消息。更让人想不到的是,二审刑事判决书没有等来的日子里,一审判决的三年有期徒刑王成忠已经一天不落的坐完了刑期了。有法律网友惊呼,案件一直未终审,王成忠是不是应该回原单位继续上班?



本号一直在关注这个案件,梳理一下该案件的简要经过:
2017年9月3日,王成忠因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罪被刑事拘留。
2018年2月9日,西安区人民法院以王成忠犯民事枉法裁判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在王成忠针对一审判决上诉后曾因“同事审同事”引发舆论哗然,央视“新闻周刊”曾经以“不回避的审判?”报道了这个案件。
2018年11月22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王成忠、张大庆涉嫌民事枉法裁判案指定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刑事第二审程序审判。
2019年4月29日,4月30日,两案二审再次开庭审理。
2020年8月15日,王成忠的辩护律师发朋友圈,称王成忠案已经重组了合议庭,召开了庭前会议,只是未确定再次开庭日期。
2020年9月2日,三年刑期已满之际,王成忠被取保候审,回到离开了三年的家中。


2018年12月6日,时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徐家新在辽源市调研时组织召开了辽源中院刑事法官座谈会。谈到王成忠案时说:

要通过王成忠案,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公众逐步转变思想观念,从根据情理评价裁判“公与不公”、关注实体公正的思维习惯中深化拓展,树立程序公正、程序正义的理念,深化对司法公正内涵的认识、丰富法治理念,使之成为一堂全民共享的生动法治公开课,不断推进法治社会、法治国家的建设。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很多法律网友都在揣测,究竟这个案件有什么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审判期限如此之长?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辩护律师都是进行了无罪辩护,在社会层面、法律界层面、法官群体层面,对于这两个案件的审判结果,存在着很大的分歧,可以用观点绝对对立来形容。


一审庭审时,王成忠在最后自辩护陈词时,几度哽咽到:我是一名从事二十多年审判工作的法官,今天被追诉的这个案子,我至今认为,如果换成张成忠、李成忠,按照民法及民诉法,依然会这么判;如果让我再判一次,我依然会这么判。如此追责,三年之内本地区所有法官都将被推上被告席。


然而,也有很多社会人士,包括一些法律人士则认为,王成忠一案暴露出的一些法院同事过问案件、法官审理合议案件时表露出的案外考量等等,有碍司法的公正中立,如不加以惩戒,会有损司法的公信力。

有网友分析,随着王成忠、张大庆两案的全国关注程度,业已形成的广泛对立观点及一审判决已经执行完毕的现实,也是造成本案久拖不判的原因吧。

如果报道属实的话,二审开庭马上年满两年、一审宣判刑期已经坐满,二审法官王成忠,包括未见报道的一审法官张大庆枉法裁判案,终于要揭晓二审终审结果了。

就在这两个案件审理的三年期间,扫黑除恶、政法队伍整顿在政法领域接踵进行不知道,政法人员落马声此起彼伏,正在进行的政法队伍整顿也将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作为了重点整治内容。

不知道,这两个闪烁着违规干预司法案件、法官没有受贿情节的法官枉法裁判案,二审法法院会给出什么裁判结果呢?还有多少人还记得、会关注这个案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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